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4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公司所属腊庄电厂松毛山生活区
国有划拨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鉴于罗平县人民政府推进罗平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进度的需要,其拟对云南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腊庄电厂松毛山生活区 6.11
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本次被征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
着物经罗平县人民政府聘请的云南正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云正佳房估(2020)第 200326-01 号】确认评估值为 586.82 万元。公
司将就该事项与具体管理部门签署协议,确定以评估值 586.82 万元为本次被征
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对公司进行补偿。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罗平县罗雄镇万达路 112 号,土地总面积为 6.11 亩
(4073.3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罗土国用(1995)
字第 407 号。该土地上建有 65.04 ㎡的停车棚、50.4 ㎡的砖混结构阅览室、40.8
㎡的厕所、598.56 ㎡的羽毛球馆等设施。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
况。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为公司职工生活区配套设施,征收后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被征收房地货币补偿款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最终取得的
损益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批复》;
3、《罗平县腊山街道腊庄电站生活区建构筑物、土地评估项目表》【云正
佳房估(2020)第 200326-01 号】。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